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第三轮任期目标,为统筹做好2026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科学谋划和有效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温医大〔2025〕98号)的要求,现将本年度工作计划填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学校各机关部门(教辅、科研机构)。
二、填报要求
(一)请各部门、单位准确把握学校当前的发展方位和目标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任期目标、高水平大学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要点等,制订2026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作为本部门、单位全年工作的有效遵循。
(二)请各部门、单位在充分研究基础上填报年度计划,确保目标设定可量化可评估。工作计划按条目式编列,突出部门重点和开拓性工作,表述简明务实,减少常规事务性工作罗列。年度计划总项数控制在10项以内,并基于重要程度和实施难度系数设置相应权重,单项计划权重不得低于5%。
(三)发展规划处(校地合作处)将协同办公室(校友办),组织部(人才办)、机关党委等对各部门、单位2026年工作计划进行共同审核,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通过学校主页“我的医大2.0综合门户系统”,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事业发展数据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年度计划填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计划表纸质版经部门盖章、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3月31日前提交至考核办(同心楼414)。
联系人:刘赫680576,王昳婧633322。
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