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1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工作计划表填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机关部门(教辅、科研机构)
二、填报要求
各部门、单位须准确把握学校当前发展任务,科学研判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等,拟定2021年度工作计划表。
年度工作计划按条例式罗列,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亮点,具有较强操作性,成为全年工作的有效遵循。
三、填报方式
通过学校主页“我的医大2.0综合门户系统”,直接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事业发展数据平台”,3月3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审核后在线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填报流程》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86699879(779879)。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