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学校“两新”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加快推进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更新,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要求,拟开展2026年度项目储备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主要包括教学和科研类的设备更新项目。
(一)教学类项目。储备和建设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包括大型教学设备、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归口管理。
(二)科研类项目。包括大型科研仪器、科研实验室建设设备更新等。由科研实验中心、科学技术处负责归口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储备项目须围绕国家、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聚焦学校发展大局重点领域谋划申报。
(二)拟更新的教学设备类项目价格不得低于20万/台(套),科研设备类项目不得低于40万/台(套),应有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条件充分,各项指标和参数精确。
(三)各申报单位自行组织第一次论证,经部门会议或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储备项目类别上报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会,对项目进行第二次论证,拟推荐入库项目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未列入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上级单位建设投资。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与《温州医科大学项目储备申报指南(2026年版)》(另行发送)要求,经充分调研、论证,择优推荐拟申报的储备项目并填报《温州医科大学项目储备申报表》(附件1),于4月17日前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 归口管理部门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后于4月3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至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心楼414),电子版发至fzghc@wmu.edu.cn。
3. 已入选学校2025年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无需重复申报。基建类、修缮改造类项目根据上级通知另行申报;附属医院医疗科研设备更新项目根据上级卫生、科技主管部门通知另行申报。
4. “系统”“软件”等国家明确不予支持的设备更新项目不列入申报支持范围。
各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到不明情况或填报问题,请及时与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刘赫,15990710576(680576);王昳婧,15088983322(633322)。
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