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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图读懂:温州医科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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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机关部门(教辅、科研机构)、学院(医院)第三轮任期目标责任书及填报机关部门(教辅、科研机构)2024年度主要任务的通知
2024年11月27日 13:38      浏览:

各部门、单位: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学校启动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之年,也是学校顺利完成中层干部换届、启动第三轮干部任期目标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战略管理,扎实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在总结前二轮任期目标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指标、省高校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和“双一流”建设关键性指标,横纵向研判学校发展态势及对标高校的差距,经与相关部门协商研究,分管校领导沟通交流,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确定,形成学校的第三轮任期(2024年1月—2027年12月)事业发展核心指标。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现启动学校机关部门(教辅、科研机构)、学院(医院)第三轮任期目标责任书制定及机关部门(教辅、科研机构)2024年度主要任务填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任期目标分解。请相关目标责任部门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事业发展数据平台”,查看任期目标并在线完成指标分解,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于12月3日下午4:30前提交考核办审核;各学院(医院)12月4日起登录系统查看本单位的分解指标。

2.任期目标责任书制定。请各部门、学院(医院)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事业发展数据平台”,结合工作重点和发展要求,填报《任期目标责任书》,经部门、学院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确认后,于12月10日下午4:30前提交考核办审核。

3.2024年度主要任务填报。请各部门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事业发展数据平台”在线填报2024年度主要任务,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确认后,于12月10日下午4:30前提交考核办审核。

二、工作要求

1.目标责任部门在分解确定各学院任期核心指标量时应综合考量各学院工作实际与发展潜力,综合前两轮任期目标的实现情况,特别与第一批10所省委部共建院校和12所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关键指标纵横向对标分析,充分酝酿,科学制订。

2.目标责任部门在核心指标基础上可适当增设自设指标;非目标责任部门须结合工作重点和发展要求制定《任期目标责任书》。

3.各学院(医院)在任期目标制定过程中应积极与目标责任部门沟通,同步谋划制定本单位《任期目标责任书》。

4.各部门应准确把握学校当前主要任务,结合任期目标及年度重点工作,拟定部门2024年度主要任务。年度主要任务按条目式罗列,总项数不超过15项。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工作和部门特色,减少一般性事务工作,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三、布署动员会

时间:11月28日上午8:30

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六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部门、学院(医院)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

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加入“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钉钉群,并于11月27日下午3:00前在钉钉群里在线填写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人:刘赫,联系电话:86699879,680576

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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