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第三轮任期目标,为统筹做好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科学规划和有效推进我校高水平建设大学2025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工作计划表填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学校各机关部门(教辅、科研机构)。
二、填报要求
(一)请各部门单位精准把握学校当前的发展方略和目标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第三轮任期目标和高水平大学建设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拟定2025年的工作计划表。
(二)请各部门单位确保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减少常规事务性工作罗列,注重梳理“十四五”末须完成的项目,并科学分解第三轮任期目标,作为本部门单位全年工作的有效遵循。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按条目式编列,突出本部门的重点创新性工作和亮点特色,明确工作目标和关键指标。要求工作目标设定具体可量化,措施表述简明务实,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总项数控制在15项以内。
(四)请各部门、单位在充分讨论基础上再递交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处(校地合作处)将对各部门、单位递交的2025年工作计划进行综合评估,并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通过学校主页“我的医大2.0综合门户系统”,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事业发展数据平台”进行在线填报,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3月10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填报流程》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联系发展规划处(校地合作处)绩效考核科(联系人:刘赫680576,王昳婧633322)。
发展规划处(校地合作处)
2025年3月4日